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组织纪律观念,推动我系学风、班风建设,根据学院有关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操年级:一年级新生
二、早操时间:周一至周五早晨6:40
三、早操地点:足球场
四、早操形式:集体做广播体操,每班一路纵队,女生在前,男生在后
五、组织管理:
1、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全系早操的管理工作和各班早操情况的督促、检查、评比工作。
2、学生分会体育部负责督促学生准时集合、按时出操,维持好本系学生早操秩序,并对各班早操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3、各班体育委员负责整队,维持本班学生早操秩序。
4、各班班长负责本班学生早操的考勤工作。
5、早操检查情况每周一公布,每月一评比,学期评比与班集体评优挂钩。
六、早操要求:
1、各班值班班委提前10分钟起床,督促本班同学起床。
2、集合时要求快速、安静、整齐。
3、体育委员负责整队,要求队列整齐,快速到位。
4、各班班长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得虚报隐瞒出勤人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出操时要衣着整齐、精神饱满。赤背、穿拖鞋出操者按旷操处理。
6、做操要求动作一致、整齐划一。
7、如有疾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出操者,必须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将请假条交给班长。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全者,均按旷操处理。
8、待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后统一解散,否则按早退处理。
9、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要带头早起,准时出操,为广大同学树立良好榜样。
10、学生分会体育部干部应按时到岗,应本着公平公正、严肃认真的原则认真履行评比职责。
七、奖惩办法:
1、早操出操情况按照《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德育操行评定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学生家长,并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2、有缺席现象,视情节取消评奖、评优、评先及奖助学金资格。
3、如果班级早操成绩在全系后20%,则取消该班级本学期集体评优资格。
八、本规定由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2014年10月8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