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章程

作者:admin来源:建筑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4-04-24人气:32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是中共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旨在推进学院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应用研究和理论创新。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双百”方针,团结全院从事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干部、教师,研究、探讨新时期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根据上级学会的部署和学院党委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规划及课题。
第四条:介绍全省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动态及科研信息,组织和开展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学术交流、调查研究和协作活动。
第五条:每两年举行一次年会,检阅科研成果,总结学会工作,提出后两年工作设想。
第六条:评选优秀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并向有关报刊杂志、出版部门、江苏省学校党建研究会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推荐。
第七条:积极为学院党委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咨询服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有志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理论研究能力的同志,承认本会章程,由个人申请,经所在党总支推荐,并经本会理事会批准,可参加本会。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会的各种决议和决定有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召开的学术交流活动;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调查研究和专题研究工作;
(四)检查和监督理事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做出的各项决定;
(二)承担和完成本会委托的科研任务和其他任务,积极参加和推动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向本会提交科研成果、信息和资料;
(三)向本会报告工作情况,介绍工作经验。
第四章    机   构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的职责是: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
(三)通过和修订本会章程;
(四)选举理事会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第十二条: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在会员大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主持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秘书处为本会日常会务办事机构,下设党的建设组和思想政治教育组,分别挂靠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宣传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统一管理有关经费。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
(一)学校拨款;
(二)社会资助。
第十五条: 经费开支:
(一)调研、科研活动费用;
(二)论文、资料印刷费用;
(三)优秀研究成果奖励;
(四)有关会议费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本会会员大会及其理事会。